为适应新形势下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需要,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,根据《溧阳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清理规范工作方案》相关规定,2023年溧阳市部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20名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对象和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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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招聘程序
三、考试办法
四、体检和考察
五、录用
根据考试、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,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5天。公示期满,符合录用条件的,办理录用手续。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,不符合录用条件的,不予录用。
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,接受招聘单位的使用和管理。拟招录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,由本人自行协商解除关系。报考人员应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。
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、拟录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录用、拟录人选明确放弃录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录用岗位出现空缺的,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本简章招录人员资格保留期限6个月,自拟录用公告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同岗位因辞职、解聘等原因需要补录的,可由各用人单位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,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。如递补,在同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,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六、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、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,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,各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电话、监督电话详见简介表。本公告由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。
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3年11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