溧阳市法治观察员选聘公告
为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法治建设的督促推动作用,增强群众监督力量,深入推进法治溧阳、法治政府、法治社会建设,决定在全市公开选聘一批法治观察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选聘对象
按照“公开、平等、择优”的原则,面向溧阳社会各界选聘法治观察员30名。选聘对象包括“两代表一委员”(党代表、人大代表,政协委员)、纪检监察人员、政法干警、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人员、律师、法律服务工作者、法学研究人员、人民调解员、人民陪审员、新闻记者、基层社区工作者、企事业单位代表、居民代表以及其他热心法治事业的志愿者等。
二、选聘条件
1. 拥护党的领导、拥护社会主义法治,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;
2. 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、监督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,热心支持法治溧阳建设;
3. 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法治素养,能客观公正地进行法治监督,参与督察工作;
4. 身体健康,能适应监督工作需要;
5. 无刑事处罚、治安处罚、行政处分、党纪处分、严重失信记录;
6. 在相关行业或领域有一定的代表性,善于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。
三、选聘流程
选聘通过个人自荐、单位推荐和定向邀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。经市委依法治市办审核、遴选、公示后,将对法治观察员颁发聘书和证件。
1. 个人自荐:社会公众按照选聘公告的有关要求,直接向市委依法治市办自荐,并填写《溧阳市法治观察员自荐表》(附件1)。
2. 单位推荐:由机关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其他组织在本单位中选择符合担任法治观察员的人员,征得其本人同意后予以推荐,并填写《溧阳市法治观察员推荐表》(附件2)。
3. 定向特邀:由市委依法治市办在“两代表一委员”、纪检监察人员、政法干警、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人员、律师、法律服务工作者、法学研究人员、人民调解员、人民陪审员、新闻记者以及其他热心法治事业的志愿者等中择优选择部分人员,向其发出邀请,征得其本人同意后,将其纳入法治观察员队伍。
四、聘任期限
法治观察员每届聘任期为3年。聘任期届满未续聘的,自然解聘,由市委依法治市办负责收回并注销法治观察员证件。
五、督察职责
参与各类法治督察、考核评价、日常监督等工作,通过明察暗访、直接反馈等方式方法履行督察职责。
六、申报方式
请符合条件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填写申请表(自荐表或推荐表),并于2024年6月30日前将申请表、学历证明、工作经历佐证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:x87276035@126.com。
本公告由市委依法治市办负责解释。
联系地址:市委依法治市办(燕园路16号)
联系电话:0519-87276035
附件:自荐表、推荐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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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溧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
办公室
2024年6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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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法治溧阳
排版:何 雨
责任编辑:葛素佳
值班编委:胡颢允